税总给您解读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
为推动产业加快升级改造,根据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
为推动产业加快升级改造,根据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随后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及执行口径有关问题。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1、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答:去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投资增速放缓,企业投资动力不足,制约了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2014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该项优惠政策的实施,对促进企业技术革新、加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国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2、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根据国务院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的决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对此次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作了明确,具体包括:一是规定了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即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后,为确保优惠政策尽快落地,9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有关具体政策内容。
4、四个领域重点行业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5、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执行口径是什么?
6、为何政策适用范围限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买的固定资产?
7、政策对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如何理解?时间点又如何把握?
8、本次政策规定了哪些加速折旧方法?
答:本次政策中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也可以采取其他加速折旧方法,其目的是使固定资产成本尽快回收,加快企业资金流转,引导企业加大投资。在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9、加速折旧政策对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继续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吗?
答:鉴于小型微利企业在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同时考虑到其仪器设备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特殊情况,这次政策对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财税〔2015〕106号和68号公告规定:
10、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享受相关加速折旧优惠,但次年开始已经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答:企业在购置使用固定资产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在以后年度可能不再符合标准。为了增强政策确定性,对小型微利企业当年购置固定资产按照政策享受加速折旧优惠的,即使以后年度企业不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不再调整。
11、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否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
12、纳税人可否自主选择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3、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吗?
答:为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便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已经取消“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事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中直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14、企业2015年前三季度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如何补充享受?
答:本此新政规定,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对企业2015年前3季度按规定应享受而未能享受加速折旧优惠的,可采取两种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