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会计准则下的税务处理差异,税务处理决定书 加收滞纳金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执行的计划经济,财税是不分家的,因此当时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的是高度统一的。 改革开放以后,进行市场化改革,市场主体多元化,不再是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执行的计划经济,财税是不分家的,因此当时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的是高度统一的。
改革开放以后,进行市场化改革,市场主体多元化,不再是清一色的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国家必须进行依法管理,因此就分别有了会计法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税法等。会计与税务的分别立法,自然就带来了税务与会计的差异。
财政部在2015年2月份宣布废除了39项会计准则制度,目前留下继续有效会计准则制度有三项:
1、企业会计制度;
2、小企业会计准则;
3、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是一个过渡产物,与其配套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11.2.11废止)和《小企业会计制度》(2013.1.1废止)已经先后废止,可以预见该制度的废止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因此,本文更多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来分析税会差异的处理原则。
一、税会差异所指的“税”包含那些?
一般日常所说的税会差异的“税”主要是指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
流转税的税会差异主要要来自于会计核算收入的确认原则与税法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产生等。最常见有增值税、消费税涉及的视同销售,营业税涉及的预收款纳税义务产生,增值税、营业税提前开具发票纳税义务提前,会计上由于按照准则判定不符合收入确认而税务上却须确认纳税义务等。
流转税产生的税会差异相对简单。企业所得税由于本身比较复杂,与会计核算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等密切相关,所以涉及的税会差异就很复杂。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税会差异的处理原则
(二)负债方面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会计方法也减少预提的使用。如,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不采用实际利率法。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的说明,在实际支付补偿时计入损益科目,不采用在劳动合同解除日按折现值预提的做法。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同短期借款利息的处理相同的原则。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税会差异处理不同产生的原因
由于中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主体占整个企业主体总数的90%以上,解决的就业和从业人员占到整个社会60%以上。但是,虽然中小微企业众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却处于劣势,财务管理偏弱,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基于这种国情,财政部实事求是地制定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的一个中心意图就是降低企业的税务遵从成本,尽可能地减少税会差异,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