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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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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今年以来,财税部门陆续下发了五个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文件,它们分别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今年以来,财税部门陆续下发了五个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文件,它们分别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10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分析这五个文件的税收优惠有“六同二异一衔接”。

相同点

这五个文件的共同之处就在于都是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的规定,相同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即小微企业定义、标准、减税幅度、适用税率、税收管理方式等。

一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执行。

二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企业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是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

标准相同。关于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财税〔2015〕34号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衔接点

一是全额减半。适用于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或10月1日后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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