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会计分录申报
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处所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度税务局,新疆临盆扶植兵团财政局:
经研讨,现就煤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临盆企业用地城镇地皮使用税政策关照以下:
一、以下煤油天然气临盆扶植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地皮使用税:
1.地质勘探、钻井、井下功课、油气田高空工程等施工暂时用地;
2.企业厂区之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及输油(气、水)管道用地;
3.油气长输管线用地。
二、在都会、县城、建制镇之外工矿区内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举措措施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地皮使用税。
三、享用上述税收优惠的用地,用于非税收优惠用处的,,不得享用本关照划定的税收优惠。
四、除上述第一条、第二条枚举免税的地皮外,其余油气临盆及办公、生涯区用地,按照划定征收城镇地皮使用税。
五、处所人民政府应按照城镇地皮使用税有关划定,肯定工矿区规模。对在工矿区规模内的油气临盆、办公、生涯用地,其税额尺度不得高于相邻的县城、建制镇的实用税额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