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多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是否要预缴增值税
请问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多次领购发票是否要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
请问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多次领购发票是否要预缴增值税?
答: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國稅發〔2010〕40號)第九條:“輔導期納稅人一個月內多次領購專用發票的,應從當月第二次領購專用發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領購並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3%預繳增值稅,未預繳增值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發售專用發票。預繳增值稅時,納稅人應提供已領購並開具的專用發票記賬聯,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其提供的專用發票記賬聯計算應預繳的增值稅。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流程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发票购领簿
2.税控IC卡(一般纳税人使用)
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无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发票领购簿与纳税人名称是否一致;发票领购簿是否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系统有无不予发售发票的监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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