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开专用发票的特殊规定认证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开专用发票,除按一般规定填开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但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专用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开专用发票,除按一般规定填开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但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福利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生产、经营机电、机车、汽车、轮船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的工商企业,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2、一样平常纳税人必须按划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采纳预收货款、托收承付、拜托银行收款结算方法的,为货品收回的当天。采纳交款提货结算方法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一样平常纳税人经国度税务构造同意采纳汇总方法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该当附有国度税务构造同一印制的销货清单。
4、贩卖货品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产生退货或贩卖折让,应视分歧环境分离按如下划定解决:购买方在未付货款而且未作帐务处置的环境下,须将原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自动退还贩卖方。
5、凡具有应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前提的一样平常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国度税务构造提交请求申报和依照专用发票(机外发票)格局用电子计算机制造的模仿样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