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内容最新消息带来5大征管问题
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深圳一年来的情况看,改革在推动商事主体增长、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给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带来一定影响,如税务登
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深圳一年来的情况看,改革在推动商事主体增长、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给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带来一定影响,如税务登记率下降、税务登记信息失真、发票违法行为有所抬头、新增纳税人税源质量不高等。税务机关需转变税收征管理念,搭建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简化税务登记制度,推行有税申报,改革传统发票管理模式等,积极面对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广东省深圳、珠海、东莞、顺德,上海自贸区,北京中关村和福建平潭等地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2012年10月30日,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深圳正式拉开帷幕。
新增纳税人税源质量不高。一是新增纳税人申报率偏低。据深圳市国税局统计,同期新增纳税人平均申报率低于其他纳税人。二是新增纳税人税收不理想。户均税收贡献度低于上年同期。
为应对后续改革所带来的持续影响,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改革传统发票管理模式,推行电子发票。
建立纳税失信黑名单制度。严格实施法定代表人、股东、税务代理人及办税人员身份识别。对于有涉税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将涉税违法信息记录在企业或个人的征信报告中,建立纳税失信惩戒机制,设立纳税失信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