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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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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从纳税信用来考虑,你知道国家税务总局如何进行管理吗?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

 

  从纳税信用来考虑,你知道国家税务总局如何进行管理吗?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主要是为了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0号公告"当中所称的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适用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

  
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如果企业依法诚信纳税,达到A级标准,税务机关会大张旗鼓地宣传,为你做免费广告;如果企业发生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不但会依法受到处罚,还将登上纳税信用黑名单——激励与惩戒并举,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这就是税务机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打出的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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