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最新有关税收政策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和创新的重要源泉。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和创新的重要源泉。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社会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民生改善。当前,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不断取消相关税务行政审批,简化税收管理程序,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充分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分五个部分解读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以下为第三部分: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和主动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自2002年起,我国以扶持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开端,实施了多轮积极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政策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税收支持力度不断加强。2014年4月,国家明确了新一轮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2015年4月21日,国务院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决定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1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并将部分中关村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这将有利于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