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国地税热点之增值税发票问题你问我答
一、营改增后地税负责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哪些范围? 国地税答: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申请代开增值税发
一、营改增后地税负责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哪些范围?
国地税答: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哪个部门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
国地税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可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街道办(租赁办)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纳税人也可以到地税办税大厅(税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什么情况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地税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满足二个条件:一是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二是必须缴纳了增值税,增值税免征或未达起征点的不能开具。
四、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到哪里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地税答: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条件的,需要到地税办税大厅(税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国地税答:(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
(2)《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表》;
(3)购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一照一码原件;
或购买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购买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