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查询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是否符合规定
问:收到上海市公司开具的卷式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请问此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
问:收到上海市公司开具的卷式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请问此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海市稅控收銀機推廣應用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690號)第一條規定:“鑒於目前稅控收銀機開具的卷式發票上已列印納稅人名稱(即收款單位名稱)、納稅識別號,同意你局在上海市範圍內試點,試行稅控收銀機卷式發票開具時不加蓋發票專用章,,以方便納稅人開具操作。其他發票開具仍需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
單位能用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卷式發票抵稅嗎
增值稅專用發票,聯次齊全,驗證合格,業務真實,符合規定,可以抵扣應納增值稅稅金 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卷式發票,是發生業務的有效證明,可以列支後,抵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