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的复核人项一定要填写吗写财务负责人名字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的复核人项一定要填写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的复核人项一定要填写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專案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據此,專用發票上的復核人項也需要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