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通过远程认证系统应如何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1〕44号)规定,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是在不改变现有防伪
《国度税务总局对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名目试运行无关问题的关照》(国税发〔2011〕44号)划定,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名目是在不转变现有防伪税控系统暗码系统前提下,采纳数字暗码和二维码技巧,应用存储更多信息量的二维码代替本来的84位和108位字符密文,在加密发票七因素信息的基础上完成了对购买方企业称号、贩卖方企业称号、货品称号、单元和数目等信息的加密、报税收集和解密认证功效。汉字防伪名目试运行今后,增值税公用发票将同时存在二维码、84位字符和108位字符三种密文情势(详细票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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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付应用网上认证方法认证增值税公用发票的纳税人,,在网上认证软件进级曩昔获得的二维码密文增值税公用发票须到办税办事大厅报告征收窗口停止认证。对付未应用扫描仪而是采纳手工录入方法停止网上认证的纳税人,获得的二维码密文增值税公用发票须到办税办事大厅报告征收窗口停止认证。
《国度税务总局对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无关问题的关照》(国税函〔2009〕617号)划定,一、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获得2010年1月1日今后开具的增值税公用发票、公路内河货品运输业同一发票和机动车贩卖同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构造解决认证,并在认证经由过程的次月报告期内,向主管税务构造报告抵扣出项税额。
今朝我省已守旧二维码密文增值税公用发票的网上认证,纳税人可自行抉择持票到办税办事厅认证或许经由过程长途认证系统自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