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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隔年红冲吗,发票抵扣期限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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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问题】我公司是一家汽车4S店,有位客户去年购车,公司也于2008年3月13日开具了机动车专用发票,但该客户由于各种原因,到现在才想去上牌(北京的),并被告知

 

  【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汽车4S店,有位客户去年购车,公司也于2008年3月13日开具了机动车专用发票,但该客户由于各种原因,到现在才想去上牌(北京的),并被告知发票已隔年不能上牌,需重新开具专用发票。问我公司能将原发票收回后红冲重新开票吗?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同时,第十四条规定: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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