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收到承运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道路客运随车发票查询
问:我司是客运站场,经营中会收到承运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可否抵扣?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问:我司是客运站场,运营中会收到承运方开具的增值税公用发票,叨教能否抵扣?
答:依据《财政部 国度税务总局对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归入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关照》(财税〔2013〕106号)的划定,自本地区试点实行之日起,试点纳税人中的一样平常纳税人供给的客运场站办事,以其取得的全体价款和价外用度,,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公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是以,依据上述划定,您公司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公用发票,不得用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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