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不合规如何处理 示例,不合规发票范围,不得税前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中,经常会发现企业存在发票问题,比如未取得发票、发票抬头不全、虚假发票(包括假票、真票但流向不符)等。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该如何处理?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中,经常会发现企业存在发票问题,比如未取得发票、发票抬头不全、虚假发票(包括假票、真票但流向不符)等。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该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政策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那么,什么是合法有效的凭据?税务机关一般视发票为合法有效的凭据。除少数支出无须取得发票外(如工资、薪金支出),在我国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大多数经济行为需要以发票作为唯一合法有效的凭据。
那么,企业遇到哪些情形属于取得不合规发票呢?
(一)没有取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笔者认为,此规定可以成为税务机关日常征管、纳税评估和稽查的政策依据。
(三)发票换开
若企业取得发票不合规且已在税前扣除,是否允许企业换开?笔者认为是可以的,替换原有不合规发票,不再作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