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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向供货方返利如何开具发票税点,普通采购发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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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提问 赵成林(内蒙古国税1236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



  提问
  赵成林(内蒙古国税1236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此,是否可以理解为商业企业收到供货方的返还收入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或由供货方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处理?抑或是商业企业收到供货方的返还收入时不开具发票,直接冲减进项税额?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商业企业收到的返还款,并不是销售收入,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应该开具发票。那么,是否可以按照开具红字发票的相关规定处理呢?
  对于实物返还,商业企业可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冲减当期进项税额。那么,供货方返还实物的同时是否需要作视同销售处理?还有待相关部门作出具体规定。

采购发票管理制度
要例文(合适的追加答谢)
1、零散供方的发票真伪辨别以及处理
2、发票挂账以及账务对账处理程序
回答
采购发票是供应商开给购货单位,据以付款、记账、纳税的依据。包括采购专用发票和采购普通发票。其中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所开具的发票,发票上记载了销售货物的售价、税率以及税额等,购货方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购入货物已支付的税额作为扣税和记账的依据。普通发票是指除了专用发票之外的发票或其它收购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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