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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变更之前未使用的发票处理作废,拆本使用发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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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问:企业办理名称变更,之前领取未使用的发票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开具发票的单



问:企业办理名称变更,之前领取未使用的发票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 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根据《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第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用户变更、注销手续并缴销空白发票。

因此,企业办理名称变更后,之前未使用的发票按上述规定处理。

什么是拆本使用发票?
最佳答案

从税务局领取的发票,有的发票是25或50份成本装订在一起的。

这种发票要按号码顺序,一张一张开,一次全复写,

所谓“拆本使用发票”,就是把成本的发票像书本一样撕开,再开具。

未经税务局许可,拆本使用发票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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