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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可否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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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问: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

问: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问题】

  具备什么资格才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

  【解答】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并领购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临时取得超出已领购普通发票使用范围或者开具限额的经营(业务)收入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或者停止发售普通发票期间取得经营(业务)收入的。

  (二)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至税务登记证发证之日止所取得的经营(业务)收入,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三)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至税务登记证发证之日止所取得的经营(业务)收入,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经营(业务)收入,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五)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确因业务量小、开票次数少的,可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业务数量和开票次数的具体标准,以及跨县的处理问题,均由各地级以上市国家税务局制定公示。

  (六)自产自销免税农产品取得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农产品产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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