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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 安保服务出具行政事业收据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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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安保服务出具行政事业收据是否符合规定,【问题】保安公司2009年对我行提供的安保服务全部出具了行政事业收据,符合相关财税规定吗?【解答】《发票管理办法》(



  【问题】

  保安公司2009年对我行提供的安保服务全部出具了行政事业收据,符合相关财税规定吗?

  【解答】

  《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同时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根据上述规定,保安公司提供的安保服务,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开具服务业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而出具的行政事业收据不符合规定,银行有权拒收。

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开发票,只能开收据吗?
最佳答案


  一般来说,行政事业单位有经过省以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可以使用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票据,(作用等同于企业的发票),而且收取的款项一般应上缴财政(收支两条线);单位内部或单位与单位之间的非结算资金往来,应使用收据;有些事业单位开展有经营性质的业务,应使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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