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开具发票的时限 ,进口出口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
销售货物开具发票的时限,提问:当月销售的货物一定要在当月开具发票吗?在次月或者以后开发票可以吗?解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填
提问:
当月销售的货物一定要在当月开具发票吗?在次月或者以后开发票可以吗?
解答: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划定:违背本方法的划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税务构造责令纠正,可处1万元如下的罚款;有守法所得的予以充公:
(一)该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许未依照划定的时限、次序、栏目,全体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许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对付贩卖货品必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四)中有加倍明白的划定:依照增值税征税任务的产生光阴开具。同时第十一条还进一步划定,对不符合上列请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是以,所发问题中涉及到的“当月开票”“次月或许今后开发票”主如果看贩卖业务的实际情况能否满意确认业务支出和能否产生增值税征税任务的前提,假如当月产生了征税任务或该当确认业务支出的话,那末当月就必须按请求据实开具发票。对未按划定请求开具的发票,收票方有权拒收,税务构造也会依法停止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