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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收费票据能否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管理办法和发票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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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取得解放军收费票据能否企业所得税前列支?,问:企业委托部队培训新员工的军训费,取得解放军收费票据,可否税前列支?答:《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



  问:企业委托部队培训新员工的军训费,取得解放军收费票据,可否税前列支?

  答:《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466号)第四条规定,,武警、军队对外出租房屋、提供有偿服务应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与部队发生有偿经济业务,应取得发票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中办发[1993]18号]的精神,为了有效制止乱收费,加强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法制建设。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我部制定了《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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