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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代垫运费应用两票结算纳税有条件 是否付款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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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代垫运费”应用两票结算纳税有条件,由于运费发票可按7%的税率抵扣增值税,余下的93%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有些纳税人利用代垫运费的法律和

 

  由于运费发票可按7%的税率抵扣增值税,余下的93%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有些纳税人利用代垫运费的法律和征管漏洞来分解、隐瞒销售收入。鉴于此,有必要为纳税人梳理“代垫运费”的税收政策,规范纳税行为

  “代垫运费”属价外费用

  什么是代垫运费和价外费用呢?

  代垫运费指本该由购货方承担的运费,由于承运人不便到购货方收款,由销售方代购货方垫付给承运部门,,然后向购买方收回代垫款项。

  贩卖方发生的代垫运费,其现实付款者是购货方。销货方只是按条约商定,受购买方的拜托,代为将其购买的货品拜托承运部分运输到指定所在,并垫付运输用度或代为解决托运手续并垫付运输用度,而后将垫付款向购买方发出。 

  价外用度指包含价内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助、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嘉奖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钱、赔偿金、代收款子、代垫款子、包装费、包装物房钱、贮备费、优良费、运输装卸费及其他各类性质的免费。 

  利用“两票结算”有条件

  现实中,个体征税工资追赶经济好处最大化,利用代垫用度对实质上的混杂贩卖行动(指一项贩卖行动既触及货品贩卖,又触及供给应税劳务)停止所谓的操持,把应纳增值税的混杂贩卖支出分化为产品贩卖支出和运费支出,典范方法是购销两边履行“两票结算”,即在货品购销活动中,凭货品发票和运输发票收取或付出货款和运费的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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