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是否要另行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是否要另行办理税务登记
从事临盆、运营的纳税人外出运营能否要另行解决税务挂号
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挂号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度税务总局令第36号)划定,纳税人到外县(市)暂时从事临盆运营运动的,该当在外出临盆运营曩昔,持税务挂号证到主管税务构造开具《外出运营运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构造依照一地一证的准则,发放《外管证》。
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挂号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第三条第二款划定,对外来运营的纳税人(包含跨越180天的),只解决报验挂号,再也不解决暂时税务挂号。
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解决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二条第三款的划定,延伸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外管证》有用刻日。《外管证》有用刻日一样平常不跨越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名目条约刻日跨越180天的,依照条约刻日肯定有用刻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