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磅费开增值税发票,营改增后过磅费开什么发票?
问题描述: 请问一般纳税人物流辅助仓储业提供给客户使用的地磅收取的费用开什么发票?如开增值税发票,请问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什么?谢谢! 问题答复: 广
问题描述: 请问一般纳税人物流辅助仓储业提供给客户使用的地磅收取的费用开什么发票?如开增值税发票,,请问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什么?谢谢! 问题答复:
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该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可开具国税发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营改增后过磅费开什么发票?
营改增后油田企业开具的过磅费应该开什么发票。
税务咨询解答:
企业在销售原油时,向购货方收取的过磅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因此,销售原油的同时,向购货方收取过磅费,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应按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如拥有衡器单位取得与销售货物无关的过磅收入,为营业税应税行为,但不属于营改增范围。
综上,贵公司由购入货物同时支付的过磅费,也应取得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