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豪财务周年庆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13501912681

税务代理

所在位置:代理记账 > 税务代理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的区别

分享到:
核心摘要: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提示】下列行为不属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提示】下列行为不属于委托加工:

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②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③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关系见下表: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加工关系的条件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收加工费和代垫辅料

加工及提货时涉及税种

①购买材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支付加工费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③委托加工消费品应缴消费税

①买辅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涉及增值税销项税

消费税纳税环节

①提货时受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个体户的除外) 
②对于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含受托方为个人的),收回后由委托方缴纳消费税

①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消费税税款 
②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向委托方追缴税款,对受托方处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代收代缴后消费税的相关处理

①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②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新增) 
③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在出厂环节缴纳消费税,同时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已纳消费税(只限于规定的情况)

及时解缴税款,否则按征管法规定惩处

【解释】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不是受托方,受托方承担的只是代收代缴的义务(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即加工结束委托方提取货物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但是,纳税人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一律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经验分享] 非应税消费品与应税消费品的区别你造吗

应税消费品指应当缴纳消费税的产品或商品,包括14个税目。包括: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7、汽车轮胎;8、摩托车;9、小汽车;10、高尔夫球及球具,11、高档手表;12、游艇;13、木制一次性筷子;14、实木地板。

非应税消费品就是除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商品、货物等。

 

张豪财务税务代理记账公司提供代理记账,税务代理,财务代理,会计代理,税务知识,税务咨询,工商代理,资质办理,公司注册等相关业务!热线电话13501912681咨询qq2486893682竭诚为广东广州深圳、北京上海重庆、山东浙江成都等全国地区大中小企业千余家客户公司提供了优质的税务咨询、代理记账服务,在客户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