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销售加油卡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的行为是否正确
加油站销售加油卡只开具普通发票的行为是否正确,【问题】加油站销售加油卡只开具普通发票的行为是否正确?【解答】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问题】
加油站销售加油卡只开具普通发票的行为是否正确?
【解答】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元在出售加油卡或加油凭据时开具普通发票,假如购油单元请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据加油后,依据加油卡或加油凭据回笼记载,向购油单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收加油卡或加油凭据贩卖成品油的单元与预售单元结算油款时,接收加油卡或加油凭据贩卖成品油的单元依据现实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