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的销售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问: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来普通发票,现销售免税农产品,对方是一般纳税人,我们开出的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拿来抵扣吗?如果不能抵扣该怎么做呢?(对
问: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来普通发票,现销售免税农产品,,对方是一般纳税人,我们开出的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拿来抵扣吗?如果不能抵扣该怎么做呢?(对方规定一定要抵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另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所列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扣除的進項稅額的第(三)項所稱的“銷售發票”,是指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農產品依照3%徵收率按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而自行開具或委託稅務機關代開的普通發票。批發、零售納稅人享受免稅政策後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