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惯用手段立案标准案例 会计承担责任吗
日前,广西国税局通报了2013年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案件情况,并对案件手段和犯罪特点加以剖析,总结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采用的手段和特点。 2013年
日前,广西国税局传递了2013年袭击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守法案件环境,并对案件手腕和犯法特色加以分析,总结出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平日采纳的手腕和特色。
2013年,广西国税局与公安构造互助,查究了一批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案件。重要包含宾客“7·31”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案、钦州市灵山县朗生药业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案、玉林市容县“7·16”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案、桂林市“10·18”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案、南宁市系列虚开成品油增值税公用发票案和防城港鲁桂纺织有限公司涉嫌欺骗进口退税案等案件。
今朝,公安构造正在解决上述案件,共对59名犯法嫌疑人采用了法律强制措施。此中,拘捕27人,刑拘25人,取保候审7人,涉嫌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2.44万份,金额24.9亿元,税额4.23亿元,价税算计29.13亿元。涉嫌虚开农产品收买发票6.92万份,金额7.51亿元,税额0.98亿元。
广西国税局阐发,犯法嫌疑人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平日采纳四种手腕:
一是“借壳”虚开。比方,不法分子在州里等较荒僻罕见的地域租借运营不良企业的厂房或民房,建立若干个药业或药材公司,以收买加工中药材之名,购买一些简略的加工设备和大批中药材作为“道具”,从税务构造套取农产品收买发票和增值税公用发票,经由过程为本身虚开农产品收买发票抵扣出项税款,为别人虚开增值税公用发票,从中收取开票“手续费”。
二是“买壳”虚开。一些不法分子用大批的资金“盘下”运营不善企业作为操纵平台,在没有货品进口的环境下,采纳“异地报关、两头在外”的进口形式,经由过程“配货、配单、配票”的方法,将别人的进口营业虚拟为本身的进口营业,以到达欺骗进口退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