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补缴所得税账务处理问题,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最新风险防范
企业接受 税务 稽查补缴所得税税款在账务处理方面应注意什么问题?有的企业将接受 税务稽查 补缴的所得税税款计入补缴当期的营业外支出账户,从而减少了所得税应 纳税 所得
企业接受税务稽查补缴所得税税款在账务处理方面应注意什么问题?有的企业将接受税务稽查补缴的所得税税款计入补缴当期的“营业外支出”账户,从而减少了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这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处理,下面举例说明:
【例】A公司连年盈利,税务稽查局完成了对其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的稽查,共查补所得税900万元。A公司及时补缴了税款,同时进行了以下账务处理:
①借:营业外支出 90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00万
②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00万
贷:银行存款 900万
A公司进行年末账务处理(不考虑盈余公积)时,
③借:本年利润 900万
贷:营业外支出 900万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A公司没有将补缴的900万元的所得税税款进行纳税调整。
那么,正确的账务和税务处理应该是怎样的呢?
先将须补缴的企业所得税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0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00万
实际缴纳税款时:
②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00万
贷:银行存款 900万
另外还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结平:
③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00万
另外要注意的是,在税务处理方面,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A公司补缴的900万元企业所得税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42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中作为附列资料来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