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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农产品收购增值税发票是否有抵扣时限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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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代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否有抵扣时限,问:我公司是一家茶叶生产企业,收到茶农委托税务局代开的普通发票,其作为农产品发票的抵扣时间是否有限制?答:《国家税务

 

  问:我公司是一家茶叶生产企业,收到茶农委托税务局代开的普通发票,其作为农产品发票的抵扣时间是否有限制?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该文件第二条划定,履行海关入口增值税公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获得2010年1月1日今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外向主管税务构造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请求考核比对。未履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获得2010年1月1日今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报告期停止前,向主管税务构造报告抵扣出项税额。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现行税收法规对于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没有规定具体的抵扣时限,可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处理相关抵扣事宜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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