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经营受托加工业务如何开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增值税票
超范围经营受托加工业务如何开发票,提问:我公司是生产型一般纳税人企业,现承接外单位一批手推车加工业务,原料由对方自备,我方只收取加工费,但本公司营业执
提问:我公司是生产型一般纳税人企业,现承接外单位一批手推车加工业务,原料由对方自备,我方只收取加工费,但本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受托加工内容。请问,我公司从事该项业务能否开具加工费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複寫、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因此,上述公司收取的加工費在填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一項時,應與實際交易相符,可以開具為加工費,並依法繳納增值稅。如果上述公司長期從事該項業務,且經營範圍中無此項業務,屬於超範圍經營,應及時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經營範圍手續並辦理稅務登記證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