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流通许可证办理资料,酒类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酒类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第三章13条规定: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应持有《酒类流通许可证》 酒类流通许可证办理所须材料: 1.《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章程 4.验资报告
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具体需要注意哪些具体流程
从事酒类商品的经营公司,若无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酒类生产、经营业务的,由酒类专卖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酒类产品,并视其节轻重,处以违法生产、经营酒类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今天将为大家具体介绍下有关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所需注意的具体要点:
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的登记需要完成以下流程:
1、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
2、填写《登记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3、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
a、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两份;
b、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c、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国家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