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进行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如何征收
某房地产企业 会计 问:前些年公司取得的一块地没有开发就转让了,过户时缴纳了 营业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预缴的土地 增值税 。近日稽查人员要求对转让地块进行 土地
某房地产企业会计问:前些年公司取得的一块地没有开发就转让了,过户时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预缴的土地增值税。近日稽查人员要求对转让地块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可公司从未接到地税部门的清算通知,而开发的楼盘都是接到清算通知后才按要求清算的,公司是否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二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符合该规定的纳税人,须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因此,贵公司应在达到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完成清算工作并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最新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 |||||
档次 | 级 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系数 | 税额计算公式 | 说 明 |
1 |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 | 30% | 0% | 增值额30% | 扣除项目指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
2 |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 | 40% | 5% | 增值额 40%-扣除项目金额5% | |
3 |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 | 50% | 15% | 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 |
4 |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 60% | 35% | 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