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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知识点、 增值税 一般 纳税 人认定登记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管理规程(熟悉) (二)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操作要点(掌握)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

知识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管理规程(熟悉)

  (二)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操作要点(掌握)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管理规程(熟悉)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年应税销售额: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2.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管理机关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税局或同级别的税务分局。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工业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50万 

商业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80万 

营改增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 

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营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4.认定时间规定

  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进行。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5.未及时认定的责任

  (2)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常重要)

  (二)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操作要点(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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