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豪财务周年庆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13501912681

税务代理

所在位置:代理记账 > 税务代理 >

以房屋抵顶的工程款需给对方开增值税发票吗怎么做账可以抵扣吗

分享到:
核心摘要:

【问题】我公司是一家建筑安装企业,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力支付我公司工程款,故以房屋抵顶工程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就这部分房屋进行评估作价后,按照销售不动产税

 

  【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建筑安装企业,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力支付我公司工程款,故以房屋抵顶工程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就这部分房屋进行评估作价后,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了营业税。请问我公司需要再次缴纳营业税吗?这笔以房屋抵顶的工程款,我公司需要给对方开具发票吗?

  【解答】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根据文件规定,上述建筑公司取得的房屋,是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后有偿取得的以“其他经济利益”抵顶的工程款,应该作如下处理:

  1.此情况由房地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分别给对方开具发票。

  2.房地产企业给建筑安装企业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同时按照营业税的“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建筑安装企业给房地产企业开具建筑安装发票,,同时按照营业税的“建筑安装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张豪财务税务代理记账公司提供代理记账,税务代理,财务代理,会计代理,税务知识,税务咨询,工商代理,资质办理,公司注册等相关业务!热线电话13501912681咨询qq2486893682竭诚为广东广州深圳、北京上海重庆、山东浙江成都等全国地区大中小企业千余家客户公司提供了优质的税务咨询、代理记账服务,在客户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收缩